昨天黃上出門了,剩下阿森跟我聊天,聽他講了長篇大道理,
雖然認同,可是忍不住就一直想笑。
人一出生第一個認識的就是親情,再來是友情,然後才會是愛情。一開始親情
是親情,友情是友情,愛情是愛情,進一步就是用友情對待親情,用愛情對待
友情。用友情對待親情,優點是當子女的容易理解接受父母的想法,心靈上會
更接近,但是缺點是容易失去分寸。用愛情對待友情,會對朋友多一些溫柔體
貼,為朋友著想,但是也會多了獨佔欲,容易讓他人產生窒息感。再進一步是
用親情對待愛情,彼此之間會更加緊密,但也多了份責任。
嗯,阿森應該就是這樣講吧?然後得意洋洋的覺得自己的理論推翻不了。
真的很寶很搞笑!
其實聊完後感受良多,阿森總不經易戳中我的傷口。(幽怨)
確實,很多事情並不是努力就有用的。不是對的那個人,再怎樣努力都沒有用,
強行挽留只是會加速彼此之間的緣份衰竭。
感情是雙向的,只有單方面的努力,不見得會有什麼成效。
而且單向投入久了不見回應,也是會心灰意冷,萌生放棄的念頭。
像我就是……(敗)
可是人與人能相遇而相愛,就是一種難得的緣份,就算有緣無份,倒也是讓雙
方學到許多經驗與道理。我一直都挺感謝我遇到的每一個人,雖然有些人曾讓
我厭極恨極怨極,卻也讓我得到很多,雖然陰影也挺深的。(再敗)
是不是真的有命中註定的這回事?我們所做的決定是不是都是命運算好了的?
我倒是沒想過這個,不過這個世界是息息相關,每個人做的決定都會牽扯到旁
人的決定,然後擴散影響。我一向堅信因果,種什麼因就有什麼果。或許是有
個大方向已被決定好的,我們的決定只是豐富過程中的喜怒哀樂,卻動搖不了
結果。
你說呢?
* Something Want To Say
部落格開張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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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Oct 19 Sun 2008 11:58
長篇大論的結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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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梨說】(7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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